龙智造工业快报>项目申报>项目详情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申报的公告

查看原文
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200万元
发文单位: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日期:2021-05-26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四川省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2021〕1226号)精神,现就申报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元市昭化区范围内从事蔬果生产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联合社;申报省级项目对象可扩大到从事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川字号”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业园区、农产品市场、国资农业经营投资公司(平台)、龙头企业。

二、建设类型

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主要支持新建或改造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省级项目可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烘干仓储设施。依据《四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录(2021)》,申报建设主体结合产业规模和建设能力自主自愿选择节能型机械冷藏库、节能型机械冷冻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等建设类型,建设类型一经选定就必须明确相应的建设内容,达到相对应的建设规模和总投资规模。


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新建)补助目录

设施类别

政策补助标准(万元)

建设规模不低于(吨)

总投资规模

不低于

(万元)

备注

非原贫困地区30%

原国家级贫困县40%

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

5

8

50

20

1. 我省冷链设施一般以小吨位多间组合式建设为主。
2. 单间库容量建设规模≥100吨的,应进行分库。
3. 库容量总规模≥500吨,原则上应配备信息采集设备。
4. 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原国家级贫困县为40%);单个项目补贴中央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省级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5. 新建“预冷库”的补贴标准参照“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执行。

15

20

100

50

30

40

200

100

45

60

300

150

60

80

400

200

75

100

500

250

90

600

300

100

≥700

330

节能型机械冷藏库(低温库)

5

12

50

30

15

24

100

60

35

48

200

120

50

68

300

170

70

96

400

240

90

100

500

300

100

≥600

330

节能型气调贮藏库

20

28

100

70

30

40

200

100

50

68

300

170

70

96

400

240

100

100

≥500

330

通风库

4

5

200

13

9

12

500

30

18

24

1000

60

36

48

2000

120

贮藏窑(地窖)

3

4

50

10

5

7

100

17

9

12

200

30




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改建)补助目录


设施类别

政策补助标准(万元)

总投资规模不低于(万元)

备注

非原贫困地区25%

原国家级贫困县35%

1.改扩建项目不设规模要求,但要以改扩建库体为主,不能单一购买设施。
    2.补贴环节要符合项目支持范围。
    3.改扩建后总库容规模≥500吨的,原则上应配备信息采集设施设备。
    4.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25%(原国家级贫困县为35%);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省级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5.申请补贴时需提供淘汰、报废设施设备的彩色影像资料及签字(盖章)处置说明,提供新购置设施设备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附验收报告后。

6.土地费用、生活办公建筑及设施、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利用原有旧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均不得纳入项目总投资预算和补贴范围。



三、补助标准

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方式,对单个项目的主体实行“双限”补贴。原则上单个新建项目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40%、单个改扩建项目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5%,单个中央资金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省级资金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个项目,中、省级资金不能同时补助。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和补助目录编制项目申报方案,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主体基本情况、重点产业、实施地点、项目达到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规模、补助环节和标准等,主体是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联合社的要编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表。同时提供以下附件:

1、主体的营业执照;

2、法人的身份证明;

3、主体示范等级证明文件;

4、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在田间的,申报主体还需要提供用地审批或备案文件;

5、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及自筹资金承诺;

6、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须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的会议纪要。

五、审核确定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主体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评审,在总补助资金限额内按照得分高低拟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经审定通过后的申报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手机APP,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审批。

六、项目实施有关要求

实施主体按照《四川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技术方案(2021)》的技术规范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必须全程留痕。

实施主体在完成项目设施建设和相关资料准备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凭申报及审批资料(合作社资产股权量化到社员的佐证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局直接兑付到实施单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应将国家补助资金部分形成的资产的产权以股权量化等形式分配到合作社成员,并建立健全营管机制,实现“一库多用”,避免闲置浪费,切实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联系人:王继国 电话:13981209179。



广元市昭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热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