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聊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保障哪些人群?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保障。公租房均以家庭(含单身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如何筹集?

  房源筹集渠道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收购或租赁;二是政府在较大新建住宅项目中配建;三是企业根据需要集中建设、长期租赁、配建等;四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

  三、《意见》何时组织实施?

  2023年1月11日起正式实施。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有几种渠道?

  公租房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七种渠道:一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公租房补助资金;二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中提出的公租房补充资金;三是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公租房的建设、收购、维护、管理和租赁补贴资金;四是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筹集的公租房资金;五是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公租房资金;六是出租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七是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筹集的公租房资金。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任主体和行政主管部门市哪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是公租房保障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公租房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科学合理编制全市公租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等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本地公租房的行政管理部门。

  六、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公租房保障如何申请受理?

  东昌府区 0635-2990718;茌平区 0635-4229659;临清市 0635-2437758;冠县0635-5788231;莘县 0635-7368821;阳谷县 0635-2956607;东阿县 0635-6179378;高唐县 0635-7123013;经开区 0635-8512262;高新区 0635-8506891;度假区 0635-508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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