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朱晓彤卸任特斯拉上海公司法人、总经理王昊接任
下一篇:新能源产业是不是想象中的遍地黄金未来的空间到底有多大?全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23:17:56
增速第一!海尔冰箱斩获印度HT Tech "最佳冰箱品牌"奖
连续18年第一!海尔巴基斯坦空调半年销量超去年全年
央行7月6日开展10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AI与网络药理学赋能胃健康研究与转化”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迈沐智能完成Pre-A++轮融资,金雨茂物数千万战略投资,加速AI+制造智能体多赛道布局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