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朱晓彤卸任特斯拉上海公司法人、总经理王昊接任
下一篇:新能源产业是不是想象中的遍地黄金未来的空间到底有多大?全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23:17:56
机器人消费上新 具身智能开启美好生活
未来五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这样发展
总体平稳 向新向优--透视前7个月国民经济数据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已占A股公司总数三成
我科研人员实现单批次从公斤级稀土矿渣中分离提取158微居里铅-212/铋-212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