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批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从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到批准重整计划用时34天。
11月19日,重庆五中法院裁定受理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重整申请,11月22日,法院裁定对该16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12月21日,重庆能源集团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分别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会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和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因重整计划(草案)对职工债权不作调整,依法不设表决组。
12月22日,重庆能源集团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12月23日,重庆五中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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