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复商复市、促进消费、纾困解难、政策支撑等方面推出了11条措施,全面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商贸经济复苏、恢复社会正常运转。
《通知》指出,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尽开”的原则,支持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加快复商复市速度。要积极开展“乐购白银·助商惠民”消费促进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打折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活力,加大促进消费力度。要坚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大走出去、引进来工作力度,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强链”“补链”“延链”行动,不断加强对外贸易广度、对外开放深度和招商引资力度。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跟踪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持续加大对应急保供、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会展服务等行业企业的信贷融资、减税降费等支持力度,全力落实纾困解难。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提升监管执法温度,提升稳价保供水平,坚决杜绝以防疫为理由限制商贸流通企业正常经营,为保障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加速开工营业开绿灯、强支撑、优服务。
《通知》强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强化政策保障支撑,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动全市商贸经济繁荣发展。(杨涛 刘昌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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