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后,从中央、省委到州委,一以贯之地以党委全会专题研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导向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21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2021年9月,州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把《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作为重要配套文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既是一项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2022年7月,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意见》,这些都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十三五”以来,全州科技系统认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发展抓创新、抓好创新促发展,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投入保障不充分、创新氛围不浓厚、高能级创新平台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等因素制约,凉山科技创新发展能力偏弱,且与全国、全省的差距逐步拉大。出台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优势资源、创新资源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效能的重要举措。

二、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4个部分、18条,其中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以下12条。

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实施州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稳定增长计划,逐步提高科技经费投入水平。出台《凉山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对经审核认定的占比高、增量大的企业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给予一定的后补助资金支持。

二是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导向。优化州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配置,推动财政科技资金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机构)创新领域集聚。州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重点单位。对部分周期长、目标高的重大科技项目,在经费上可以给予重点倾斜和连续支持。

三是发挥国有企业创新标杆作用。健全研发投入稳定增长考核机制和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制度,鼓励支持州属国有企业建科研平台、建创新主体。把州属国有企业的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优先纳入国家、省、州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力争到2026年州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州全社会研发投入平均水平。

四是试点推行科技创新券。探索建立兼顾各方利益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对州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因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而购买科技服务的费用,以科技创新券方式给予资金补助。

五是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采取“先认定后补助”方式,重点支持州属“规上”100强企业、州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组建各种形式的创新联盟和利益联结共同体,加大产业高新技术和创新产品研发力度,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六是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鼓励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围绕全州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领域,逐步打造一批以国家级平台为争创重点、省级平台为支撑主体、州级平台为后备梯队的科技创新平台集群。

七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投入,组织实施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大、市场前景好、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对建设中试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给予引导激励,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八是大力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定期开展科技创新人才需求预测,动态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人才地图,实施重点产业人才集聚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来凉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倾斜。

九是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行动。聚焦钒钛、稀土、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等领域,面向全州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重大技术需求,加大重大科技项目推荐申报力度,面向国内外开展联合攻关,推动核心关键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

十是深化科技创新区域合作。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绵科技创新走廊建设,依托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重大实验室、川滇黔12市州合作与发展平台、东西部协作、校地和厅州合作等平台,逐步构建符合凉山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产业创新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创新体系。

十一是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搭建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鼓励支持驻州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要素保障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十二是认真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宣传落实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不断提升创新主体获得感。

三、文件出台意义

出台《实施意见》,将有力推动我州尽快实现“到2026年,全州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初步构建起与凉山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的目标,为推动科技支撑引领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示范州提供有力支撑。首先,《实施意见》所需新增财力主要用于省级及以上创新主体(平台)后补助和州本级科技项目投入两大部分,既是对减税降费等企业“减负”政策最直接的补充手段,也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其次,《实施意见》中提出了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支持州属国企科技创新、扩大国省级创新平台后补助范围等措施,既是着眼当前科技发展形势,贯彻落实省、州新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着眼长远发展战略,推动建立与全州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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