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2〕152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发展阶段
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
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2〕152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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