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我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带动全市医疗技术水平提升,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90),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在前期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联合制定印发了《日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日科字〔201832)(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十八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及临床中心功能定位、建设目标、管理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规定了管理部门、依托单位、推荐部门等各方的职责。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制定了申报条件、申报推荐、组织评审、社会公示、发文认定等工作流程。

第四章 运行管理。明确了中心主要职责和任务、运行要求、报告制度、经费管理、支持方式等内容。

第五章 绩效评价。规范了绩效评价的依据、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

第六章 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统一命名、有效期和解释权等内容。

《日照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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