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巴中市启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巴中市启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申请的关于成立巴中市启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89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书面审查,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巴中市启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其主要实施农艺工、电子商务师的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独立承担政治、法律责任。同时,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积极为教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培训学校业务上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教育、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检查。

三、所培训学员毕业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并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鉴定合格后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特此批复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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