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规程》政策解读

《威海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规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律师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律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近年来,查办案件涉及违规类型的多样性显露出有个别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职业道德不足等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个别律师事务所监督职责缺位,对所内律师的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管理。为深化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为,树立新时代律师队伍新形象,有必要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梳理完善。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文件及相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重要举措

《威海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共七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管辖、受理、调查、处理、监督与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在制度设计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对投诉办理的管辖权进行了明确规范。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管辖权进行具体界定,明确了投诉案件原则上的管辖机关以及涉及到多家执业机构时如何界定管辖机关的问题。

(二)对投诉的受理、登记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一是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师协会具体受理投诉查处工作的案件范围。二是对投诉的审查、受理、转办、告知等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或市律师协会应当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具体条件。

(三)对调查的程序、方法、时效进行了梳理设计。明确投诉案件调查的方式方法、利害关系回避以及听证程序等。一是对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后续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程序衔接进行了规定;二是对投诉调查办结、告知等时效进行了明确;三是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的研究进行了明确。

(四)建立了投诉处理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好投诉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关键词解释

(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律师、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诉求的活动。

(二)投诉方式:是指投诉人可以采用函件、来访等方式表达诉求。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载明被投诉人姓名或者名称,投诉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证据,并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投诉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六、政策解读人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赵剑海 0631-520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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