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为发挥现代林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南充林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南充市现代林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2月施行。《办法》明确,对认定的市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现代林业园区市级财政分别给予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办法》明确,市级现代林业园区认定由市林业局组织,与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同步进行,县(市、区)政府申报,市人民政府命名授牌,按照自愿申报、严格评分、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确保建设质量和示范带动效应。
《办法》规定,园区认定范围包括木本油料园区、花卉园区、木竹产业园区、林业中药材及其他特色林业园区,共设置基地建设、设施装备、产品加工、新业态培育、绿色生产、品牌建设、科技支撑、组织方式、保障措施9个方面18项指标。
《办法》强调,园区评定结果将作为乡村振兴考核评分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对认定的市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现代林业园区市级财政分别给予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现代林业园区同等享受现代农业园区在项目、土地、金融、科技等方面的其他支持政策。对已命名的市级现代林业园区,按照“年度复查、能进能退”进行动态管理。
近年来,南充大力推动林业产业向园区化发展,投入财政资金2930万元、社会资本2.8亿元,推动林业园区提质增效,已创建省级现代林业培育园区1个。“十四五”期间,我市拟创建市级现代林业园区5个,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含培育)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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