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江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府办领〔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内江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协同做好卫生健康工作,推动卫生健康领域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  丹  市长

副组长:何  政  常务副市长

张  永  副市长

毕  胜  副市长

蒋学飞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陈  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  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学兵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  源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禧龙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万彬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曾祥权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詹财荣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永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鲁英杰  市教育局局长

苏晓蓓  市科技局局长

王小兵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焕燃  市民政局局长

陈晓宇  市司法局局长

何  勇  市财政局局长

赵应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  波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谢媛丽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何  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代兵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黎兆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万晓燕  市商务局局长

张德超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万  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阮履强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

钱兴才  市应急局局长

倪恒利  市医保局局长

封  武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肖卫波  共青团内江市委书记

钟  华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申  杰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魏  丽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宁光辉  内江海关关长

杨海智  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阮履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调整。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参加。

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

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进有关专项工作。

(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丹  市长

副组长:张  永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医保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审议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解决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李  丹  市长

副组长:张  永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审议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做好试点项目的指导督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推进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李  丹  市长

副组长:何  政  常务副市长

        张  永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加强对推进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相应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市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李  丹  市长

副组长:张  永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内江海关、内江军分区保障处、武警内江支队、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内江车务段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各项部署;研究制定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政策、规划;协调解决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全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健康内江专项工作组

组  长:张  永  副市长

副组长:周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履强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鲁英杰  市教育局局长

        王  冰  市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内江日报社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健康内江2030”规划纲要》及健康内江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健康内江行动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协调推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根据我市疾病谱变化及医疗科技进步等情况,完善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措施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市职业健康推进专项工作组

组  长:张  永  副市长

副组长:周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履强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熊  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  力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会主任

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职业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地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市药品安全暨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

长:毕  胜  副市长

副组长:彭  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万  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大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成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印永彬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胡爱武  市医保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本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医保局、内江海关、市邮政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专项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全市药品安全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职责推进药品安全相关工作,做好较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 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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