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志 党组书记、局长(主任):主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办)全面工作。
刘 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负责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分管资本市场科;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协调推动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参与拟订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承担证券、期货机构的协调服务及市属证券、期货机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拟订私募投资管理机构的业务规则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协调服务引进证券类、资本类金融机构,枣庄凤鸣基金小镇的规划及筹备运营工作;负责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新型金融业态发展工作。负责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承办局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申 纬 副局长(副主任):分管综合科,协助分管资本市场科;配合做好分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系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普惠金融研究院。负责财务、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外宣传、信息调研,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局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侯丰苹 党组成员、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市金融服务中心工作;分管银行保险科(规划发展科)、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协助分管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分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系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省农联社枣庄审计中心。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负责组织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协调服务引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负责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考核工作;负责促进全市地方法人银行发展,牵头地方法人银行风险化解处置;负责指导推动全市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工作;负责推进地方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市金融服务中心及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承办局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 敏 副局长(副主任):负责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管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配合做好分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和运营监测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推进地方金融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地方金融业监管信息共享工作;负责牵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负责推动落实风险处置属地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承办局长(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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