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黄河,关注生态!新污染物治理纳入要求

为贯彻国家《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落实黄河国家重大战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部署要求,山东省日前起草了《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作为整体目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达到“十四五”目标考核要求。其中,沿黄9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8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2%以内,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4.4%,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森林覆盖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水土保持率达到85%,造林绿化20万亩,沙化土地综合治理670公顷。

环境监测方面,《行动计划》指出:要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开展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环境风险调查,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并开展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环境风险调查。在黄河入海口、南四湖开展微塑料等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推进流域突发环境风险调查与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田氮磷流失、地膜残留污染监测,对10万亩及以上灌区灌溉用水开展水质监测;尾矿库所属企业开展尾矿库污染状况监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应急设施和物资装备。

并且,《行动计划》提出要有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开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附件:

1.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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