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更好地发挥产业基金对产业培育与发展的作用,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集聚高端产业资源,加快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产业基金的意义和资金来源。产业基金是为引进一批优质产业项目,集聚高端产业资源,加快重点产业提质增效。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社会资本及基金的投资收益。
二是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管理机构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市级产业基金组建管理。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导向及规划,研究拟定产业基金组建方案、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产业基金管理人遴选方案、遴选基金管理人,考核基金绩效目标,对基金管理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决定基金管理人的奖惩措施等。
三是明确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产业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基金的募集、投资、投后管理、退出等按照专业化、市场化方式运作。
四是明确风险控制。基金管理人每年定期向市财政局报告基金运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损益情况及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其他重大情况,遇有影响基金运行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应按季编制并向市财政局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五是明确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产业基金绩效奖惩,主要通过将超额收益与返投比、招商引资项目等指标挂钩实现。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产业基金应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
七是明确容错机制。在产业基金运营管理中,资阳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可按照容错纠错有关规定给予免责或从轻、减轻定责,对资阳方管理人员不作负向评价,督促管理人员及时整改和纠错纠偏。
三、解释权归属
本办法由资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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