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解读

一、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主要内容

今年,国家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又进行了局部调整,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例外、更好地养护渔业资源,希望广大渔工、渔民朋友能理解国家调整休渔制度的目的和决心,一如既往的支持和拥护伏季休渔制度,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进行监督,共同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渔业资源。今年的伏季休渔政策规定如下: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二)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三)我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和渤海毛虾禁渔期按《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四)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资源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省、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和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

(六)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七)为做好青岛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6月20日前,所有钓具渔船一律不得进入近海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内的青岛市海域。

二、我市贯彻落实伏季休渔制度情况

2018年的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海洋渔业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和市委市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以养护海洋生物资源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渔港渔船安全,提高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首先,我们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支渔惠渔工作。利用伏季休渔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强化各类渔业资源保护区和增殖放流管理,统筹用好现有渔业补贴政策和资金,积极化解过剩产能、落后捕捞力量,助力“碧海行动”。组织开展渔业安全检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维护渔区稳定。集中举办渔船民安全教育培训班、技能培训学习班,组织渔民做好渔船网具整修,使渔民安全休渔、安心休渔。

其次,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今年春季渔船生产经营不好,渔民伏休违规冲动强,重大活动期间海上管控要求高,我们要以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确保伏季休渔秩序稳定。加强宣传教育就是要对渔民讲清楚、说明白我们的决心,请渔民兄弟不要触底线、越红线。广泛发放张贴《致全市渔工渔民的一封信》,出动伏季休渔宣传车、宣传船在沿海渔村、渔港、码头、生产渔区进行巡回宣传。计划在日照日报、日照电视台生活海洋频道对休渔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创新宣传载体,突出定向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对休渔政策及时跟进推送,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无盲点。通过宣传教育取得广大渔民对伏季休渔制度的支持和理解。

最后,开展全方位渔船管控。各级执法部门将敢担当、善作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反休渔规定行为。休渔期间,沿海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绝户网”,对违规行为顶格处理、上限处罚,切实维护休渔秩序。二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船籍港管理制度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返回船籍港停靠。通过渔船进出港管理系统和渔港监视平台对休渔渔船动态监控,发现有违规苗头迅速处置。强化对渔港码头的日常巡查,采取“堵、截、查”相结合的方式,封住违规出口。三是健全奖惩机制。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省海洋与渔业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政策,对违法违规渔船依法扣减补贴资金。我们还制定了违规渔船举报奖励政策,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价值、证据和案件情节,经查属实的,给予1000至5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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