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天府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1年5月27日印发的《眉山天府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试行)》中部分条款已不适用于新区目前的发展状况,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速新旧动能转换,助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结合各地先进经验和新区实际,经济合作局拟定了《眉山天府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经济合作局根据新区实际,借鉴成都等先进地区经验,草拟了《管理办法》,并书面征求了党工委管委会各县级领导,两委办、党群工作部、发展改革局、经信局视高街道办28个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意见;经社会公开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后,已经管委会主任会议和党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管委会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由总则、奖励办法、支持政策和附则以及附件组成其中奖励办法包括了“引进来”奖励、多做贡献奖励、能级提升奖、科技创新奖和其他奖励五个方面内容;支持政策包括了金融、税收、中介服务、人才建设四个方面内容;附则中,对企业申报奖励或支持政策的流程、应尽义务作了说明,对本管理办法施行时限作了规定;附件为眉山天府新区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分别从综合型总部企业、职能型总部企业直接认定型总部企业成长型总部企业四种类型对认定标准做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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