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五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巴中市“1+3”主导产业链长制“六个一”工作安排,市财政局拟设立巴中市“1+3”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情况
2月11日以来,市财政局书面征求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和各产业链链长意见,均无意见。4月11日,市司法局就《管理办法》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书》,提出意见3条,采纳3条。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总则、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及程序、其他规定、附则共4章14条。
(一)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及设立规模、部门管理职责。
(二)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及程序。主要介绍资金使用范围、奖补标准、分配程序等。
(三)第三章其他规定。主要介绍绩效管理、统筹整合上级同类资金、专项资金额度动态调整和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
(四)第四章附则。主要介绍解释部门和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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