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8〕211号)精神,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促进巴中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巴中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目标。围绕推动我市“四大特色农业”“四大新型工业”“四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到2025年建成以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巴中分中心为枢纽的综合性、专业性技术转移体系,充分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明确了11个方面内容:一是培育一批成果创造能力强、转化水平高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二是支持巴中经开区、平昌经开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创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三是引进高校院所来巴设立科研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争取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设立巴中分中心,建立巴中科技资源交易市场网络平台等;四是加强技术市场从业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技术转移功能,建立巴中市技术转移基层服务站点;六是加强与中东部省、市的科技交流合作,大力承接中东部及沿海地区的产业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合作;七是建立科技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机制,建立巴中市技术转移联盟;八是优化技术转移政策环境,支持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依法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九是严格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仪器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和开发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十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十一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组织实施。明确组织实施主体,由市科技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确保国家、省和市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建立评价考核、跟踪督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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