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两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两个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科技人才评价、科研机构评估改革,是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通过形成科学的科技评价体系,有利于更好发挥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与潜力。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将有效解决科技人才队伍面临的现实问题。改革科研机构评估,将从根本上扭转科研机构创新潜能发挥不充分的局面。结合巴中实际情况,特制定《巴中市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巴中市深化市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清理唯论文、唯职称等现象 创新人才评价方式

为加强引导科技人才在巴合理布局和向科研活动一线流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市政府制定了《巴中市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巴中实际情况,《方案》明确把科技人才分为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社会公益研究人才、科技管理服务人才。《方案》界定了科技人才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广大科技人员有很重要的激励意义。同时强化用人单位评价的主体作用,坚持“谁用谁评”,鼓励用人单位在分类评价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建立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管理体系,自行使用评价结果。着力优化简化评价环节,减少评价频次,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更加凸显了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此外《方案》提出统筹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建立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以及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记录工作,完善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

激活科研机构新潜能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为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的活力,激发市级科研事业单位、创新基地等创新潜能,特制定《巴中市深化省级科研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评估对象包括市级科研事业单位、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两类。评估范围主要包括“公益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两类科研事业单位。《方案》提出一是强化单位法人自主权。加快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赋予科研事业单位充分自主权。对章程明确赋予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权限的事务,由单位自主独立决策、科学有效管理。二是分类开展绩效评价。根据市级科研事业单位章程确定的职责定位,分类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明确了评价重点。三是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包括综合评价、年度抽查评价、部门评价等评价类型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科研事业单位人财物及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方案》提出相关部门应依据不同类型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确定合理的评价方式和标准。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优胜劣汰、有进有出,实现市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运行的良性循环。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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