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我市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亮点一 寓监管于服务,坚持教育先行,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推行“解剖式”“说理式”等柔性执法。
检查将按照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标对表,对照责任链条,顺查与倒查相衔接,进行验证式检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检查实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模式,对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测试、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员工讲解如何消除工作场所危害和违法行为,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主动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员工的良性互动,提高员工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提高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亮点二 明确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条款
宜宾市在安全生产“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从轻或免予处罚的情形,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有立功表现的,给予减轻或从轻处罚。同时规定,按照“和谐共治”的原则,凡是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已发现问题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和隐患,执法检查组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但各地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亮点三 执法行动 更要合法规范
每次执法检查前,都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表》《专家现场检查清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法律责任,做到执法流程、证据固定、行政处罚精准。要按照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对标对表,进行验证式检查。原始执法资料交局执法机构存入“一企一册”备查。对需要上报的执法数据、问题清单、“一企一册”整改情况,要及时报送宜宾市应急管理局,经汇总、整理、核实后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方案要求规范执法,合理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认真执行《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严格按照法定幅度、范围和种类作出决定,确保裁量公正、处罚公平。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
亮点四 关键问题要精准
危险化学品领域要重点对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特殊(特种)作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危化品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执法检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要重点对顶板管理、通风管理、井下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安全可靠、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煤矿要重点对三超管理、瓦斯管理、水害治理、通风管理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深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通过对全产业链条的分析,对各环节、各工艺流程等实施精准执法。
撰稿:谢泽萍 审核:饶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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