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强化有效监管提升精准服务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是结合省委省政府对省国资委的职能职责定位和《四川省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对国资监管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关键流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明确《实施办法》起草的主攻方向。
二是在省属监管企业、市(州)国资委广泛征求强化有效监管、提升精准服务的意见建议,明确《实施办法》起草的重点,在此基础上形成《实施办法(初稿)》。
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征求意见,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
四是在组织征求省属监管企业、市(州)国资委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办法(审议稿)》。
五是《实施办法(审议稿)》经省国资委2021年第32次党委会审议同意,于2021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括3个部分、25条具体举措,简要概括为“监管10条+服务10条+保障5条”。
第一部分,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效监管。共10条,主要从规划及投资、财务运行、“三重一大”决策、重组整合、市场化经营、产权基础管理、董事会建设、“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党建和党风廉政、监督协同及追责问责”等10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加强有效监管的10条举措。
第二部分,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提升精准服务。共10条,主要从规划投资、改革改组、产权管理、开放合作、科技创新、董事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法治合规、发展环境、国企党建等10个方面,提出提升精准服务的10条举措。
第三部分,聚焦落地见效强化组织保障。共5条,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机构职能、强化监管手段支撑、加强政策及战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等5个方面,提出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落实的5条举措。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