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开放共享,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有效支撑和服务全市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研究起草了《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建设原则,提出了平台依托单位、各管理部门在推进平台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申请条件。提出了申请组建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科研基础设施、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服务收入、平台管理制度等方面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认定程序。介绍了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程序和申请平台认定的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第四章:运行管理。提出了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以及在验收、管理、经费使用等环节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扶持政策。明确了烟台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支持政策,对新认定的和上一年度运行绩效评估等级为优秀的平台分别给予认定和运营补助。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实行期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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