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目的:为了解决计生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女性满49周岁)住院无人照护的现实问题,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方案》,我市制定了《绵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实施方案》
二、参保范围: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
三、筹资方式: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预算投入,参保对象无需出资。
四、保险内容:参保对象因疾病、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每位参保对象可获得100元/天的住院护理补贴,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单次住院补贴不超过30天)。
五、保险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今,计生特殊家庭发生的符合理赔条件的住院行为,只要资料齐全,可以追溯理赔。)
六、理赔流程:参保对象住院,需及时向人寿公司报案(95519),保存好住院费用发票、收据、病历、出院证等相关资料,住院结束后提出理赔申请,由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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