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相关企业加快生产,加大我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力度,市政府出台了《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的有关措施》(下称《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措施》,并最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核心内容
(一)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主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大部分参照执行的基础上。
(二)在省出台十条措施中,对贷款贴息、开展扩产扩能的设备投入、转型生产防疫物资的设备投入给予50%补助的基础上,我市《措施》同样给予50%的补助。
(三)对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护目镜等需求量大且在防疫工作中发挥巨大作用的物资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激励其加快生产。
(四)从员工加班、税收、贷款、物流运输、转型生产、设备投入、签订采购合同等多方面对相关企业给予支持。
三、正面效应
(一)有利于提升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
(二)对推动全市工业企业稳产满产、工业项目复工开工、实现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文件:《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快生产的有关措施》(绵府办发〔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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