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接到爆料称,
在福州市闽侯上街钱隆学府,
有一男子往小区的电梯里
吐口水,狂甩鼻涕。
在爆料人发来的视频中,
我们可以明显看到,
电梯的按键上有疑似鼻涕、唾液的痕迹
事发后,小区业主们十分不满
业主们通过查看监控录像,
认为该男子是刻意所为。
行为恶劣!
而且业主称这种行为并非第一次发生
更令业主们愤怒的是,
他们通过监控找到了该业主
当事人在事后也没有亲自道歉,
而是让家人在微信群道歉。
在特殊时期,
这种不文明行为引发业主对健康担忧。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物业
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情况
对于此事,帮帮团还会继续关注。
无独有偶,近日各地时有发生发生“吐口水”事件,前段时间,重庆一女子故意向电梯按键吐口水的监控视频在网上热传。事后,该女子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如此乱象,增加了疫情传染的隐患,加剧了公众的恐慌气氛。不仅扰乱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而且触碰到了道义底线和法律红线。
那么该如何界定上述行为人的法律性质和责任?
“对于此类行为的定性和处罚,要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而斟酌确定。”作为曾经参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的专家,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朱卫国博士认为,此类行为是否构成刑事责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查明行为人的主客观方面。
针对此类行为,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金国坤认为要看行为本身的严重性后果,“在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中,法律规定了破坏公共安全、妨碍社会管理的行为(如不得以投放虚假的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应当承担治安处罚责任,如果由此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该类案件的定性,还是要根据行为人本身有无疑似或者确诊情况、行为的持续性,以及行为人本身对于疫情的了解等对案件进行全面把握。
来源:第一帮帮团、最高人民检察院、平安重庆微博
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帮帮团》
每晚18:00-19:30播出,
如需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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