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8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各归属期对激励对象需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比例,离职员工所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0年9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0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0-031)。
(四)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五)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六)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2年1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2)。
(八)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8)。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396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253名激励对象(6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8.65万股。此外,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归属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9.00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7.658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397.658万股,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我们同意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2022年11月16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2022年11月1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86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熊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熊俊、NING LI(李宁)、冯辉、张卓兵、SHENG YAO(姚盛)、HAI WU(武海)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87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08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936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80名,其中8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考核评价结果均为“优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508名激励对象归属854.959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397.658万股,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88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54.959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613.07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241.885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向激励对象授予3,56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7,127.65万股的4.09%。其中,首次授予2,851.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27%,首次授予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712.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2%,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55.5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5.50元的价格认购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933人;预留授予880人。
(5)具体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或部分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含)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情况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0年9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0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0-031)。
(4)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0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5)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6)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2年1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2)。
(8)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9)。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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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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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 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54.95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613.07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241.88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0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6日,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5日,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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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96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于首次授予中获授的222.81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53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资格,其于预留授予中获授的21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归属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9.008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7.658万股。
(三) 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9)。
综上,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936名激励对象可归属613.074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58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41.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508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4.959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508名激励对象归属854.959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11月16日;
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5日。
(二)归属数量:854.959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613.07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241.885万股)。
(三)归属人数:1,508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936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580人,其中8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
(四)授予价格:55.5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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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2:殷侃先生、谢皖先生、马骏先生因任期届满于2021年6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据此对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名单中的职务信息做更新,上述人员原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作调整。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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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放弃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36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580名激励对象(8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508名激励对象归属854.959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除熊俊、LI NING(李宁)、冯辉、张卓兵、WANG GANG(王刚)、许宝红、陈英格因参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或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而购买公司A股外,其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2022年11月16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2022年11月1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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