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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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