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因工作人员疏忽,未核实相关情况,致使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现将公告中相关事项更正、补充如下:

更正前: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

公司2021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本次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而作出的决定,并就此已与兴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兴华所对此并无异议。”

更正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

公司2021年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本次未续聘前任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而作出的决定,事后公司与兴华所就该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兴华所对此并无异议。

兴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兴华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