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为兔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0人,代表股份723,031,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21,758,560股的19.963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3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722,593,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15%。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合计为90人,代表股份723,031,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3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43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87人,代表公司股份722,593,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文鑫、鞠慧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另一方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参股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远兴)另一方股东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通知,基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鄂尔多斯地区企业管理整合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精神,拟将中煤能源持有中煤远兴75%股权无偿划转至中煤能源全资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持有中煤远兴股权比例仍为25%,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有中煤远兴股权比例为75%。
二、本次划转的影响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权划转不影响公司对中煤远兴的持股比例及参股地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营业务、资产、收入等发生变化。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公司需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情形。后续工作中,公司将与相关各方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中煤远兴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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