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为盗采煤炭,贵州有多人向公职人员行贿383万

11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近年来,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日益猖獗。数据显示,2019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210件15253人,起诉10561件25649人。

“矿产资源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不仅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及其管理秩序,也极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地质灾害、安全事故。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从严惩治力度,通过制发解答类意见等方式,着力研究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截图

典型案例:

为盗采煤炭,行贿383万元、茅台酒29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在此次最高检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中,有一件为“吴某斌、李某军等非法采矿、行贿案”。

2011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吴某斌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黔西县注册成立某生物有机肥公司,公司业务所涉矿产资源为泥炭矿。

公司成立后,吴某斌向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某某(另案处理)行贿,取得黔西金马骆岩泥炭矿等5家矿山的采矿许可证。之后,吴某斌先后注册成立5家泥炭矿公司,以发包、转让、合作开采等方式,分别将5家泥炭矿公司的采矿权交由被告人杨某等人经营。

吴某斌、李某军、杨某等人在没有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没有依法取得煤炭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开采泥炭为幌子,越过浅层地表大肆盗采煤炭资源并销售。

为逃避国土部门对非法采矿的监管,吴某斌授意李某军多次向黔西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某某和黔西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汤某(均另案处理)行贿。

2019年,因泥炭矿公司被省委巡视组发现有盗采矿产、破坏环境等系列违法犯罪,吴某斌寻求时任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原正处级监察员广某(另案处理)的帮助,并向广某行贿。

经查,吴某斌等人非法销售煤炭数量为267万余吨,销售总金额逾3.6亿元;非法占用项目用地2714亩,造成其中的1378亩农用地被严重破坏,无法恢复原耕种条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王某某、罗某某、汤某、广某行贿383万余元现金和价值29万余元的茅台酒。

后相关犯罪人员分别因非法采矿罪、行贿罪获刑。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黔西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深挖“漏网之鱼”,依法追诉了20名涉嫌非法采矿犯罪人员。同时,强化监检协作,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管矿产资源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

对非法采矿等犯罪零容忍:

检察机关近三年办理相关案件8210件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为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主要有几点考虑:

一是准确认识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迫切性。近年来,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日益猖獗。此类犯罪不仅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及其管理秩序,也极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地质灾害、安全事故。

2019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210件15253人,起诉10561件25649人,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但此类犯罪点多、线长、面广,手段翻新、屡禁不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有利于看清严峻复杂的犯罪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筑牢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司法屏障。

二是准确把握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的根本要求。在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过程中,检察机关既要提高政治站位,又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保障民生之间的辩证关系。

此次发布的4件典型案例,都是近年检察机关依法成功办理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这其中既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也有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这些案例充分表明,检察机关对非法采矿犯罪既保持依法严惩的坚决态度,也坚持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客观公正立场。

三是指导检察机关办案,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存在几个共性问题,一是取证难。二是定性难。三是量刑难,盗采矿产涉案人员普遍较多,需要明确涉案人员的具体作用从而准确量刑,确保罚当其罪。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这批案件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解决办案部门取证、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困惑,兼顾展现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标本兼治,将能动履职和诉源治理理念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的工作方法。同时,这批案例还注重释法说理,详细阐述了非法采矿行为的危害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具有警示教育作用。

据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从严惩治力度,通过制发解答类意见等方式,着力研究解决司法办案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责编 邓旆光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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