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我县巡游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原因
我县现行出租汽车运价是2013年制定的,因经济发展水平、车辆保有量、道路拥堵程度等情况变化及网约车竞争等因素,运营环境有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客运出租汽车收费行为,适当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有利于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运价调整对比分析
1、起步价调到与市中心城区价格一致,即由6元/2公里调整为8元/3公里;
2、车公里运行价格,按运行里程上调0.3元,即基本运价由1.50元/公里上调到1.80元/ 公里。
3、回空加价50%,以基本运价为基础,超过8公里计收。
三、对乘客影响
按上述调价方案测算,对乘客影响。6公里内增加支出1.2—1.4元,20公里内增加支出5.4—5.6元,2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支出0.3元,等时费每分钟增加支出0.36元。
四、执行时间
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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