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申报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扶持资金的通知》的政策解读2022-11-09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构建济南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出台《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评估、担保专项资金规模”列入重点任务。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2020〕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三、出台目的

为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贷款贴息。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支持,同一家企业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保险费资助。企业因贷款发生的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费,按确认发生额的4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三)评估分析资助。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担保费资助。市财政给予50%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企业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市财政不重复支持,享受资助最长期限为2年,资助次数最多为三次。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樊伟群  联系电话:8256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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