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威文旅发〔2019〕15号
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直旅游企业:
近期,市领导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
清明节期间,气温转暖,天气干燥,游客流量增多,加之祭
二、突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
各区市文化旅游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安排一次专项检查,深入一线督导,排查安全隐患。各类旅游企业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各A级景区尤其是山林景区,要对景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强化火源管理,对各类防火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加大防火巡查力度,严格控制游客带火种进入景区,必要时严格实行流量管控制度。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游客的交通安全,必须租使用合法的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要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各星级饭店要重点检查燃气使用、消防系统、电器设备、锅炉电梯、高压容器、消防疏散门和通道、应急照明灯等重点部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防火防爆等应急处置能力。
三、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教育
A级景区要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要在景区主入口、游客服务中心,游客密集场所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资料,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广播防火规定和应急防火常识,提高游客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一些陈旧的安全标识和标语,要及时更新和更换,做好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旅行社要加强对带团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导游要及时将防火意识传递给游客,严禁游客携带火种进入景区,提高广大游客防火意识,自觉遵守防火法规。
四、加强值守,落实信息报送
清明节期间,各区市文化旅游部门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和旅游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区市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于4月7日前将清明节期间检查情况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监管科,联系电话:5313341 电子邮箱:wljjdglk@wh.shandong.cn。
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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