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安徽九州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被罚10万

近日,凤凰网安徽从信用中国(安徽)获悉,安徽九州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储存、装卸液化石油气的生产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涉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东至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信用中国(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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