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目的和必要性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相应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绵阳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工作方案》要求分行业建立绵阳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分行业制定绵阳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负责储备库的使用、维护、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因此,我局起草了《绵阳市公路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抢险救灾储备库办法》),以利于绵阳市公路抢险救灾项目有序实施,确保绵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公路工程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确定、建设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二)《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
(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37号);
(五)《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绵阳市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抢险救灾储备库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六个部分。一是总则。明确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储备库仅为工程承包单位抽选范围,项目业主负责落实抢险救灾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并与中选承包单位签订合同、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入库条件。储备库分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子库,各子库入库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 家,申请加入储备库的企业应符合营业、资质等条件,不得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每次公开招标确定的储备库有效期为五年。三是建库程序。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企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投标人排名,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和排名,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推荐进入储备库的企业名单,企业名单确定后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入储备库。四是队伍确定方式。抢险救灾项目确定后,项目业主应及时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抢险救灾工程队伍抽取公告,公布抢险救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抽取时间及抽取地点等。项目业主在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下在储备库中随机抽取1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单位作为抢险救灾工程承包单位,随机抽取采用两轮制双随机的方式进行。五是监督管理。储备库单位招投标活动接受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监督,项目业主抽取抢险救灾项目活动和工程监管实行分级监督,即市、县级项目分别由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监督。对加入储备库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不定期组织考核,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六是附则。储备库有效期五年,期满后将重新通过公开招标入库。但其间符合条件的入库单位数量低于规定时,应按建库时招标排名顺次递补或重新组织招标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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