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至10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该局副局长高红斌带领煤矿安全监察处和监察执法处有关人员组成煤矿第一安全专项督导组,对榆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驻点督查和明查暗访。
此次督查矿井涵盖高风险、不放心、关闭退出、事故后放行、重大隐患查处后放行、长期停工停产、正常建设等各类矿井,累计查处隐患247项,罚款957万元,其中对个人罚款89.7万元,直接追责问责55人次。
通过督查,督导组认为,榆林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保供煤矿上级公司派驻工作组工作人员驻矿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煤矿编制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不科学、不合理,不能有效指导现场作业;部分煤矿各类监测监控传感器未按规定设置、安装位置不正确、未及时调校;部分煤矿对职工安全教育效果差,对安全抱侥幸心理等共性问题。特别是查处的榆阳区农垦榆卜界煤矿隐瞒掘进工作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大海则煤矿管理滑坡、被行政罚款超200万元等典型案例,在辖区发挥了较强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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