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 《中国证券报》3日刊发文章《支持迎峰度冬 能源保供特别债加快发行》。文章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数据显示,目前能源保供特别债累计发行规模已突破1000亿元。专家表示,进入11月,北方地区陆续进入供暖季,能源需求增加。能源保供特别债的及时发行,将有效解决发电企业负债率高、融资难问题,为迎峰度冬能源保供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资料图,新华社发)
(小标题)发行金额突破1000亿元
能源电力安全保供是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础。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国内电力市场结构性矛盾等因素影响,中央发电企业财务处于紧平衡状态。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中明确,支持中央发电企业等发行20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
能源保供特别债精准设计,由中国国新、中央发电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总额2000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央发电企业,提升能源电力保供能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国新、中国大唐、国家电投、中国华能、大唐国际等5家企业已合计发行10期能源保供特别债,金额合计1020亿元。其中,中国国新发行900亿元,中国大唐发行40亿元,国家电投发行40亿元,中国华能发行20亿元,大唐国际发行20亿元。
大唐国际于10月26日完成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十期中期票据(能源保供特别债)”的发行。该期中票发行20亿元,期限5+N年,票面利率3.15%。“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保障国家能源电力供应安全相关用途。”大唐国际在发行文件中写道。
“通过发行能源保供特别债,可为中央发电企业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融资支持,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提升电力保供能力,稳住社会生产生活用电成本,推动经济稳定向好。”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部负责人称。
东方金诚公用事业二部资深分析师张伟分析,就发行人而言,能源保供特别债发行期限较长,同时募集资金可用于对下属重点区域内承担保供任务的燃煤电厂注资,除缓解资金压力外,还有助于改善电厂的资产负债结构。
(小标题)提升能源保供能力
作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能源保供特别债具有多重好处。
专家表示,能源保供特别债资金直达中央发电企业,直接用于缓解企业投融资压力,降低发电企业杠杆水平,保障国家能源电力供应安全,与其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形成“组合拳”。能源保供特别债为中长期产品,能够有效发挥“压舱石”作用,在缓解稳产保供压力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企业财务稳健性和发展可持续性,提升能源保供能力。能源保供特别债通过市场化发行,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在达到能源保供政策效果的同时,实现投融资多方共赢。
国务院国资委财管运行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支持中央企业发行能源保供特别债,是有效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作用的创新举措。下一步,国资委将督促指导中央发电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进一步增强保供能力,加快转型发展,扎实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为稳经济大盘作出应有贡献。
交易商协会称,将在人民银行、国资委指导下,积极推进能源保供特别债在银行间市场持续发行,助力加快释放支持能源保供、稳定经济大盘的政策效能。
张伟表示,国资委及交易商协会积极督促或推进能源保供特别债的持续发行,一定程度上可加快能源保供特别债的总体发行进度。结合全国能源保供形势及企业生产资金状况综合判断,后续能源保供特别债额度存在扩容空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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