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集群所在地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提交申报材料。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集群申报进行受理、初审和实地抽查,在符合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集群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形成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布。
相关链接:《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解读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下一篇:省政府驻沈阳办事处深入开展“拼经济、拼招商”攻坚行动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23:17:56
增强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云南:科创与产业深度融合 激发区域发展新动能
精益管理与数字化相结合
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三大隐忧
中央财政已预下达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首批资金810亿元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