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管线建设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22〕39号)文件要求以及市政府批示,为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建设和既有地下管线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简阳市地下管线建设保护管理实施意见》。
二、适用范围
一是本市域范围内(不包括东部新区),独立实施的新建、改(扩)建地下管线工程,以及随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河道、园林绿化等)同步统筹实施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管理。二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影响区域内涉及既有地下管线的保护。
三、主要内容
《简阳市地下管线建设保护管理实施意见》包括六个章节四十一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包含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总体原则三大内容。
第二章建设保护职责,明确了管线管护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部门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
第三章规划建设保护管理,规定了项目立项、管线查询、工程勘察、规划审查、初步设计、施工要求、监理要求、测量要求、竣工验收、数据更新和共享等建设全过程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应急保障,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采取的措施及如何做好应急处置。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事故认定、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标准以及部门间联合惩戒,对地下管线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的企业纳入综合信用评价管理。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实施期限以及对上述章节所包含的名词解释。
四、实施期限
《简阳市地下管线建设保护管理实施意见》自2022年1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解读单位:市住建局
解读人:彭朝永
联系电话:02827224491
相关文件: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阳市地下管线建设保护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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