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
二、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禁止燃放时间及区域。
第二部分明确了禁止燃放种类。
第三部分明确了各镇(街道)、各社区(村民委员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第四部分明确了在禁燃区内,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第五部分明确了在禁燃区承办各类婚丧喜庆或者其他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部分对违法行为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第七部分明确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第八部分对实施时间进行明确。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9日零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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