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人行重庆营管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碳减排贷款补贴的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准确了解,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路径,2019年以来,我市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并按照边创建边申报的原则,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绿色金融取得一定发展,有力支持了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2022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2﹞180号),要求“加大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综合运用各项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278号),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我市高度重视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运用,专门成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快速落地见效。2022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81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明确“对2022年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报销的贷款,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给予贷款企业补贴”。为此,我局积极会同人行重庆营管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经反复研究论证,制定了《关于实施碳减排贷款补贴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关于实施碳减排贷款补贴的通知》分为5个部分,对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申报拨付程序等予以了明确。
(一)补贴对象。2022年向21家全国性银行在渝分支机构申请获得碳减排贷款并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报销的市内企业。
(二)补贴标准。按纳入补贴范围的碳减排贷款本金的2‰予以补贴。
(三)申报拨付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准备好企业碳减排贷款补贴资金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贷款银行提交材料参与申报。其中,2022年上半年获得碳减排贷款的企业应于2022年10月底前申报,未及时申报的可参与下一次申报;2022年下半年获得碳减排贷款的企业应于2023年3月底前申报,逾期不再补报。市财政局将会同人行重庆营管部审核并拨付补贴资金。
三、专业名词解释
碳减排支持工具是人民银行创设推出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碳减排贷款,贷款利率应与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大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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