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加强数据共享、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压减企业和群众办事所需提交的材料。2022年,济宁市全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明确市司法局牵头开展市级证明事项清理,编制《济宁市市级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 决策依据
依据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2〕50号)、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之省”2022年行动计划》、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 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3号)。
三、出台目的
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凡是纳入《清单》事项,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本市相关单位、机构开具证明,真正让“减证便民”变“无证利民”,变“群众跑”为“部门跑”“线上跑”,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
四、重要举措
市司法局立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牵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编制公布工作。明确实行取消或免提交的证明事项范围,全面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在清单梳理编制过程中,市司法局坚持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免提交清单“两清单”双向审核、实时反馈、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摸底阶段,确保事项全面覆盖。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以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为依据,参照2021年发布的市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全面摸清“家底”,动态调整本部门、单位的证明事项清单。
二是梳理阶段,确保事项应纳尽纳。聚焦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明确凡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部门核验和现场检查勘验等方式进行核查的,原则上不得再向群众索要。
三是审核阶段,确保事项科学精准。按照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免提交清单“两清单”双向审核、实时反馈、同步推进的原则,对市直部门、单位提报的事项进行多轮调研、论证、审核,与公安、应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进行一对一座谈交流10余次,向部门发送确认函26份,确保事项无差错落地。
《清单》共计434项免提交证明事项,其中电子证照类265项、数据共享类79项、告知承诺类48项,涉及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22个重点民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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