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内江市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2005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令2005年第26号),国家建立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2004年,四川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省级化肥储备制度,确定由省供销社负责储备工作。2006年7月,内江市政府明确建立化肥分级储备制度,成立内江市化肥储备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2006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内江市化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内府办发〔2006〕87号),明确由市化肥储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全市化肥的储备计划,由此内江开始化肥储备工作。十多年来,化肥储备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春耕农资供应、稳定了农资市场价格。

随着农业生产和化肥产销形势的变化,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0〕1251号)。目前,内江市化肥储备管理工作从机构设置和内容上已不适应新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故出台《内江市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二、出台意义

《内江市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是规范完善内江化肥商业储备工作的重要文件,按照《办法》做好内江市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工作,对保障春耕化肥供应、稳定农资市场价格、为粮食生产安全保驾护航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

《内江市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包括七章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5条,包括起草依据、办法适用、基本原则、储备品种、具体负责单位等内容。

第二章储备规模和时间。共4条,包括确定储备规模、时间、承储责任期等内容。

第三章承储企业基本条件及选定。共4条,包括承储企业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如何选择确定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等内容。

第四章储备任务履行及考核。共4条,包括储备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对承储企业的考核指标等内容。

第五章储备财务管理。共4条,包括化肥承储货值的计算、储备补助的计算、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及补助资金拨付等内容。

第六章储备监督管理。共5条,包括储备期间企业报送购销存情况、相关部门对储备库点进行监督检查及不予补助的相关规定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共3条,包括特殊情况规定、报送表格制定、实施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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