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媒体解读:确保“两高”项目碳排放总量只减不增

政策解读:《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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