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乾县2022年奶山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乾县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暂行)》(乾字〔2021〕17号)和《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奶山羊全产业链建设的通知》(乾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推进我县奶山羊产业高效、健康发展,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公开遴选“乾县2022年奶山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1、2020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且未享受过国家奶山羊有关优惠政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义务,领取工商或经济合作组织登记执照,在乾县境内的奶山羊养殖场、家庭牧场、经济合作组织、乳品加工企业。
2、申请项目的奶山羊养殖场建设须符合奶山羊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
二、支持方式
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奶山羊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圈舍及辅助设施建设、挤奶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设备。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以上级要求为准。原则上新建奶山羊养殖场设计存栏规模200-500只,每场最高财政补助10万元;设计存栏规模500-1000只,每场最高财政补助30万元;设计存栏规模1000-3000只,每场最高财政补助50万元;设计存栏规模3000只以上,每场最高财政补助100万元。购买羊只、场区道路、围墙、土地流转等费用不在补助范围。
三、遴选程序
自愿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镇(办)推荐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复审,公示无异议。
四、报名须知
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须提供所在镇(办)签署意见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实施方案(附1:1000比例的养殖场建设平面图)、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环保备案表等有效资料各一份。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到2022年5月20日18时截止
六、报名地址
乾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乾县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人: 张进科
电话:35521661 18991038490
乾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
奶山羊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一)选址布局要求
1、科学选址,合理规划,选址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环保政策、养殖要求和建设总体规划,不在法律规定的禁养区内。
2、符合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3、养殖场距水源地、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
4、养殖场的整个功能区布局合理,管理区和生产区应处在上风向,粪物及无害化处理区应处于下风向,相对独立,净道和污道分开。
(二)规模要求
1、200只家庭牧场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标准羊舍建设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运动场不低于300平方米,存栏产奶羊不低于60只。
2、500只规模羊场占地面积不低于5亩,标准羊舍建设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运动场不低于1200平方米,存栏产奶羊不低于150只。
3、千只示范羊场占地面积不低于10亩,标准羊舍建设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运动场不低于2800平方米,存栏产奶羊不低于300只。
4、3000只以上的养殖基地占地面积不低于20亩,标准羊舍建设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运动场不低于5000平方米,存栏产奶羊不低于1000只。
(三)羊舍建设要求
1、羊舍根据选址情况因地制宜设计,整体框架应具备防寒、通风、防火、采光等功能,圈舍内应具备饲喂槽、投料通道、刮粪坑道等设施。建筑型式为半开放式和封闭式,半开放式采用彩钢结构,封闭式羊舍可采用彩钢结构或者混砖结构,屋顶可采用单坡、双坡、不等坡或拱形使养殖圈舍达到标准程度。
2、粪污处理设施符合国家要求。
(四)生产管理要求
1、场区生产管理、防疫消毒、安全责任等各项管理制度上墙,有科学合理的饲养规范和挤奶操作规范。
2、饲料兽药使用、生产、诊疗、生鲜乳检测及销售等各项记录健全。
3、病死羊均采取深埋等方式无害化处理有记录。
(五)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附件2:
乾县奶山羊规模养殖场项目资金申请表
养殖场名称 |
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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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养殖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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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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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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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 |
申请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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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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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意 见 |
法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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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镇(办)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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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信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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