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5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强化服务供给和制度供给,集成人才、平台、资本、项目等创新要素,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500家以上,科创板上市企业达到10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

1.打造孵化载体。建设一批大型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围绕服务能力提升、孵化人才培育、双创氛围营造等持续用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水平;示范建设一批布局科学、特色鲜明、整体协同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支持高校师生创办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2.拓宽成长路径。支持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推荐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对培育成效较好的区县,在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奖补支持;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级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中择优给予支持。加大资金、人才、平台等方面支持力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3.支持挂牌上市。遴选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重庆市企业科创板上市储备库,大力支持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支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搭建全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探索设立基金孵化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和上市辅导。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重庆证监局,各区县政府)

(二)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4.支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运用专利导航确定技术研发路径,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参与“卡脖子”技术攻关科研项目。

5.推动数字化创新赋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引导更多企业“上云用云”,加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服务模型构建与数据分析,运用个性化定制、全生命周期柔性生产线等新技术、新模式。

6.鼓励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高价值发明专利的培育产出。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额达到一定额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适当上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

7.支持建设研发平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研发平台、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8.鼓励开展协同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与龙头企业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打造产业协作配套、技术协同创新、要素资源共享的融通创新发展模式,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各区县政府)

(三)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9.完善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培育一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技术转移机构,并根据年度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支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分布式中试熟化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服务。

10.优化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国有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处置自主权,积极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转化。

11.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大首台(套)装备等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升级。发挥国有企业作用,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机制,鼓励国有企业采购、使用及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产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源要素保障。

1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鼓励企业研发的政策应享尽享,进一步落实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增值税免税、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征等政策。

13.加强创业投资引导。发挥重庆科创投集团作用,推动科创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投早、投小,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举办重庆国际创投大会、中国(西部)科技金融峰会等投融资对接活动及项目路演,吸引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来渝投资,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对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投基金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4.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深化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改革,创新“知识产权+”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和科技保险改革试点,提供更多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科技金融产品。

15.加强创新人才引育。落实“塔尖”“塔基”政策,深入实施“重庆英才计划”、博士后“倍增计划”,开展“博汇巴渝·智创未来”专项行动,培育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科技专员兴企业行动”,遴选一批科技专员深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开展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定,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成果转化专业人才。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重庆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政府)

(五)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

16.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拓展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功能,搭建重庆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市场研究、战略咨询等一站式服务。鼓励服务优、口碑好的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

17.健全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建立大数据甄别分析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发布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人才需求清单、政务服务清单和创新政策清单,促进政企信息双向共享。

1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设中国(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局一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分中心、维权援助工作站,实施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监测评估。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结构化分析,提高统计监测分析水平。适时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动态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进展,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展示和舆论引导,总结推广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经验,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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