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接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流调专班协查函,函告我区有一名密切接触者张某。现将张某的行程通告如下:
1月26日乘坐G1929次列车2车厢011F座于19:46到达渭南北站,19:50乘坐私家车回到金堆移民小区家中。
1月27日10:00在小区的金堆移民社区进行报备,10:30在华州区人民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10:40到达新秦路惠欧超市购物,13:00离开,13:10乘坐出租车回家。
请与上述时间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看到通告后,及时向居住地、村组、社区、工作单位报备,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就医,由区人民医院转运至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惊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通告后相互转告,第一时间进行报告。
联系电话:华州区卫健局:0913-4711762
华州区疾控中心:0913-4732001/2467100
渭南市华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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