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阴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华阴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阴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华阴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土地调控政策,保障各项建设用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规定,结合《华阴市城市总体规划》《华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特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目的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202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反映了我市土地供应和土地需求的情况,突出对各类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同时在土地供给环节体现了“节地提效”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绿色发展、集约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用地需求测算,统筹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按照城市功能区位、各业发展用地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进行细化分解,编制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节地提效”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核心,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发展方针,突出重大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保障民生用地,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缩短招商引资项目、市级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周期,统筹安排、精准管理各类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一般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主要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解决。认真落实国家供地目录,严把新增产能用地,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严禁高消耗、高污染项目土地供应。

(二)基本原则

1.合理控制供应总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稳定土地供应总量。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按照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各类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用地,统筹城乡发展,释放城区空间,保障华山景区的各类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实现全市整体布局的逐步改善。

3.落实节地提效理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科学设定供地标准,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安排具体项目用地,供地向优先发展产业倾斜,向用地节约集约的项目倾斜,提高土地产出效率。

4.维护市场供需平衡。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增加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下)用地。确保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住宅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总量的70%。维护土地市场供需平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5.坚持有保有压原则。严格控制限制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禁止对“三高两低”、落后产能和禁止类项目供地,保障对经济转型发展有重大作用的产业项目用地、民生用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的经济效能,坚决抑制不合理用地。

三、工作重点

(一)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

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态势、房地产市场形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产业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定量测算与定性研判,基本判定土地供应的走势,确定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

(二)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全面调查和整理批而未供的建设用地、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的土地、增减挂钩的建设用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当年拟供应土地等来源,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三)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

依据产业政策、地块现状、用地和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前期开发进展情况等,对各单位提出的用地需求进行逐宗研究审核,确定年度内可实现供应的地块。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华阴市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约为89.5269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89.5269公顷总量中,商服用地约为15.5174公顷;住房用地约为32.1328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约为6.02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为6.575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约为29.2741公顷。

住房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9.4794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14.5154公顷,其他商品住房用地为8.138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和商服用地主要分布在城区和华山景区,住房用地分布在城区。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减少住宅用地供应,控制房价增长过快趋势。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搬迁、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紧密跟踪市场形势,优化住宅供应方式和时序。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超过7公顷;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二)调整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优先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探索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大力支持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保持住宅商品房用地、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的平稳供应,并向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倾斜,促进房价稳定,抑制房地产过度投资;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促进工矿仓储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工矿仓储用地的利用效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严格执行工矿仓储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工矿仓储用地规模;严格建设项目供地定额管理,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低于30%,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禁止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农用地转用规模和耕地保有量指标,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守基本农田这根红线不得逾越,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积极消化存量闲置土地,建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可以开展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一级开发倡导统一规划成片综合实施,分块推向市场的原则。经营性用地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市场竞争。

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统一、规范的市场建设要求,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现象,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选择部分地块,按照政府确定的限价房项目采用竞地价办法招拍挂出让土地,发挥抑制房价上涨过快的调节作用。按照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的原则,探索综合评标的具体方法。在确定土地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上,将土地价款交付、开发建设周期、投资产出率、中小套型建设要求、土地节约集约程度等影响土地开发利用的因素作为评标条件,科学量化标准,合理确定各因素权重,细化评标规则,规范运作,依法依规严格监督。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要在我市土地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项目用地审批管理,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依法依规、切合实际。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文件,做好调查分析汇总、土地报批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事效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用地单位计划执行情况沟通,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推进年度供应计划合理、有序的实施。

(三)加强动态管理。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修订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明确规划地段内各地块的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和要求,确保招拍挂出让宗地前及时出具规划条件。同时,要加强对用地单位合同履行、承诺兑现情况的监测,提高土地供后监管力度。

附件:1.华阴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华阴市2021年城市住房供地计划汇总表

      3.华阴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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