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中优化简化服务流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提高社会救助便民、惠民服务效能,高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
二、研判过程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实施方案》,周至县民政局对城乡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先行试点(终南镇、马召镇、四屯镇、翠峰镇),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以下简称特困人员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辖区所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直接受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工作。通过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打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困难群众满意度。
三、惠民利民举措
坚持缩短时限,提效便民。通过低保权限下放工作,有力破解了县镇两级审批时间过长、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实效,提升了服务效率。同时进一步实现“权责统一”,使“谁调查、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责任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服务困难群众水平,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有效发挥低保兜底保障的积极作用。
坚持确保实效,精准惠民。通过简化审核审批手续,切实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保障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让帮扶更加精准,让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确保精准认定发放、精准退出到位、精准管理服务,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更加便捷地服务困难群众,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坚持广泛宣传,服务利民。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通过发放社会救助宣传手册、走访入户等方式,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需求和难处,将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扩大政策覆盖面,以实际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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